知名三明治店洪瑞珍二代經營者洪峻聲對堂妹洪毓姍提告,洪男指洪女經營的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,要求洪女不得再使用「洪瑞珍」名稱。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,判決洪瑞珍傳世有限公司、洪毓姍及其丈夫蔡志明應連帶賠償80萬元,全案仍可再上訴。
獨家/違停累罰200萬! 螢橋家長不滿「檢舉達人」爆推擠、互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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