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戴裝置Garmin林口廠區日前傳出一名員工確診,沒想到各區的疫調內容卻出現出入,還意外爆出台北市與桃園市府的激烈舌戰,對此,指揮官陳時中有最新回應。
▲指揮官陳時中。(圖/壹電視)
關於北市與桃園的激戰,陳時中今(11)日在記者會上出面澄清,整個Garmin案件為案15108(案14860的丈夫)在6/28因工作上的接觸傳染給案15207(Garmin女員工父親),案15207再傳給案15245(Garmin女員工),案15245是大家較關注的某公司員工染疫。而桃園市市府認為,案15108已確診卻還是去工地上班,也未被匡列立即通知相關的同工作場所;北市府則認為疫調已做完全,所以雙方上面有些誤會。
▼Garmin林口廠區爆確診引發北桃論戰。(圖/壹電視)
陳時中表示,案15108被判定為14860的接觸者,兩位為夫妻,案14860在6/29檢驗陽性,也有把接觸者上傳到接觸者追蹤系統,6/29案15108(案14860的丈夫)被告知隔離,30日電子居離單開啟,在6/30至7/3都無症狀,7/2進行接觸者採檢,在7/4研判為確診。陳時中表示,可以確定第一時間,北市就有確實匡列接觸者,也立即列為居隔對象,也因6/30電子居隔開啟,案15108於6/29就沒無外出。
至於案15108(案14860的丈夫)確診6/28仍上班,也沒有向上班地點報告的爭議,陳時中表示,從個案採檢確診日往前推3日為可傳染期,換句話說7/2往前推3日為6/29,由於北市在29日已啟動居隔,剛好差一天,就不會往前做匡列。
陳時中指出,因牽涉到採檢日、發病日等錯綜複雜的因素,所以規定有症狀發生當天為發病日,往前推3日為可傳染期;無症狀者,則為採檢日往前推3日視可傳染期。
最後陳時中也表示,這時間講法及作法上沒有錯,但講法有些誤差,案15108(案14860的丈夫)於6/29起就沒有去上班,所以28日上班也沒錯,時間點並非傳染期,所以沒被匡列。陳時中強調,各地方政府有時間差,跨區容易產生爭執,希望互相體諒,靠大家互相合作及提高警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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