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國父紀念館於去年4月時,有名婦人帶著愛犬去公園散步,卻意外被人用球打到頭,當下她轉頭查看時,手上牽的愛犬卻突然暴衝、撲向對方,造成對方膝蓋2公分擦傷,遭到對方提告傷害。依照刑法第248條之過失傷害罪,法官判處劉姓女子新台幣三萬元,對此也只能提醒所有的毛小孩家長應該多加留意。
獨家/違停累罰200萬! 螢橋家長不滿「檢舉達人」爆推擠、互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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