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竹圍漁港一名海產店女店員,去年8月被附近男攤商觸摸,雖然當下出言制止,沒想到對方竟然繼續撫摸女子手臂。事後女子一狀告上法院,但檢方認定,男攤商不是觸碰女子的臀部、胸部或私密處,未達刑事門檻,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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