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:

駁回中天假處分! 法院出面說明 遭記者追問:獨裁政治的開始

   2020-12-07 16:20 呂晴 點閱:0

▲中天新聞台換照聲請假處分遭駁回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面說明理由 。(圖/壹新聞)


NCC在11月18日決議對中天新聞台「不予換照」,中天電視公司不服,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,法院今(7)日認定原處分未對中天造成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,駁回聲請、可抗告。裁定指出,中天提出本件假處分聲請,並沒釋明在目前衛星頻道事業申請換照採取「許可制」的情況下,NCC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申請的行政處分,其合法性是否顯有疑義,中天也沒釋明自身未來在行政訴訟能勝訴的高度蓋然性。


再者,法院認定NCC駁回換照申請的處分,沒對中天新聞台造成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,因依《衛星廣播電視法》規定,取得衛星頻道事業執照6年期滿後,本來就未必會獲准換發執照,中天僱用員工及購買相關設備前,對此規定早已明確知悉,不能因NCC不准換照而認為受到非通常性損害,且中天新聞台仍可用原有人員、設備持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製作、發行,至於營業收入減少或商譽損害,也可透過金錢賠償或其他適當方式回復。


法院認為新聞媒體屬於全體國民的公共資源、社會公器,應受國家政策與主管機關依法監督,若准許中天新聞台本件假處分申請,等於藉由假處分程序迴避國家對於衛星頻道事業換照監理的規範,除將使6年定期換照制度形同具文,更影響NCC有效管理秩序之權能,加上衛星頻道事業所製播節目及廣告,深遠影響社會大眾對正確資訊的取得與認知,依利益衡量原則,未達須准許本件假處分聲請的必要程度。


最後,第52頻道不包括於NCC於6年前核發給中天新聞台的執照內容,有線電視頻位是由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衛星頻道事業或頻道代理商,透過商業機制形成,屬於私法上的法律關係,NCC無從主動介入,中天新聞台未來也不可能提告要求NCC保留第52頻道,中天此部分的假處分聲請於法無據。


面對中天新聞將被關台,在現場的中時、中天記者也提問,「法院駁回假處分聲請,是否是獨裁政治的開始?」、「法院不知道中天綜合台、娛樂台,不能做新聞嗎?」,現場氣氛尷尬,而發言人也僅表示,本次記者會只是對裁定做概要解說,詳細內容以裁定書為主,對於記者的提問未有其他回應,隨後在法警陪同下轉身離開。

熱門新聞
推薦文章
  • 壹電視新聞台客服: 0809-009-995
  • 客服信箱: service@nexttv.com.tw
  • 壹電視綜合台客服: (02)7737-4681
  • 客服信箱: webservice1@nexttv.com.tw
  • 壹電視電影台客服: (02)7737-4683
  • 客服信箱: movieservice@nexttv.com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