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名19歲女子,2025年透過「173叫車」APP找到一名林姓司機,載送回新北市三重區的住所,但過程中卻被載到環河南路河堤猥褻性侵得逞,甚至還拍攝私密照片。事後受害女子向APP反應,卻被回覆「無法越權處理」,只能到警察局提告。然而林男在開庭時還供稱,是女方同意抵車資,甚至反告詐欺。林男一審被判刑8年徒刑,今(27)日高院再度開庭,他卻不肯跟被害人道歉,還跟記者上演你追我跑。
●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拒絕性暴力,請撥打110、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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