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屏東動物防疫所一名主管涉嫌兩度以人力不足為理由,要求女同事到辦公室,並性侵女同事。案件經過檢方調查,去年11月依《強制性交罪》起訴求處10年有期徒刑。對此,縣府表示,已調整雙方工作職務避免接觸,若接到司法判決結果,將立即依《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》進行嚴懲,決不寬貸。不料,如今卻傳出這名主管是性騷慣犯,因此外界認為縣府的處分實在太輕。
●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違法行為請勿模仿。
拒絕性侵害,請撥打110、1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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