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人稱「小英男孩」的鄭亦麟,在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擔任副執行長時,被指控以「顧問費」名義,實則收受東煒建設198萬元賄賂,並施壓台電給予高額饋電容量。檢方於起訴書中斥責鄭亦麟「操控台電公司人員如線偶、視電力如私產」,而昨(26)日依貪汙罪、洗錢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起訴,具體求刑14年。
而鄭亦麟也坦承有以「顧問費」收賄198萬元,並認罪收賄、洗錢罪,法院在昨天下午裁定,鄭亦麟以300萬元交保獲准。至於涉嫌行賄的東煒建設創辦人陳健盛及兒子陳冠滔,各獲得200萬元交保。但父子倆在偵查中始終否認行賄,辯稱那些錢是給鄭亦麟的不動產仲介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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