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台北市萬華區去年有名陳姓男子因為積欠失明的顏姓二房東債務,竟然持刀狂刺297刀奪命,被依殺人罪起訴。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昨(26)日宣判有期徒刑19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法院開庭時,陳男的辯護人表示,他向顏姓死者借了2萬元,1個月本息要還1萬5000元,後來變成8萬元,對方還對他說「如果不還錢就去街頭當乞丐」,讓他覺得走投無路,被高額利息逼迫犯罪,行凶後很後悔曾打電話自首,符合減刑條件。檢察官在法庭上指出,顏姓死者全身有近300處刀傷,現場血跡噴濺到2公尺高的牆面,加上陳男是因為賭癮才會不斷借錢,加上參審的國民法官認為被告說法漏洞百出。
回顧整起案件,2024年6月陳姓男子在盛怒之下先持剪刀狂刺死者38下,又拿起菜刀砍了258刀,導致對方頭骨破裂死亡,行凶之後還更換衣服搭火車南下,在老家新竹市城隍廟附近的超商向人借手機打電話報案。如今案件一審判決結果出爐,陳姓嫌犯成功逃死,後續就看檢察官會不會提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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