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一家知名的飯糰店,昨(15)日上午一名男子疑似等餐點不耐煩,開始怒罵店家,並指責態度不好,並出手打壞攤子的玻璃,讓店家只好報警處理。警方表示,店家事後沒有提出告訴,但將依社維法將此男子移送法辦,最高可處3天以下拘役或1萬2千元以下的罰鍰。
●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違法行為請勿模仿。
關於壹電視 RSS 隱私權政策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人才招募
©Next TV BROCASTING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