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騎士行經設有「停車再開」標誌的路口時,明明依規定停車並禮讓行人,卻遭員警攔下,指他「腳沒落地」不算停等。雙方在現場爭執,直到騎士拿出行車紀錄器畫面,證明自己確實停車,員警才道歉放行。
事後騎士抱怨,若沒有行車紀錄器恐怕就白挨罰。警方也回應,將加強員警的執法教育訓練。根據規定,行經「停車再開」標誌,騎士只要車速歸零即可,不必強制雙腳落地,但若滑行通過仍可依規開罰最高1200元,提醒駕駛人別為搶快誤觸法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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