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投草屯一名張姓補教男名師,遭到以前的女學生指控多次性侵,事後還給現金或是文具禮券當作補償,侵犯時間長達1年半。南投地檢認為因為時間已經過20多年,已經超過追訴期,而不予起訴;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則裁處該名老師,並永遠不得在補習班擔任負責人或教職員工。但被害者家屬卻多次發現,該名老師還持續出入補習班,頻繁接觸學生、家長;被害人聽到消息,痛斥實在是太囂張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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