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一名吳姓女騎士,109年初在騎車行經中壢一間資源回收場的時候,與一部違規貨車發生事故當場喪命。貨車所屬公司遭法院判賠320萬,不料該公司賠償強制險200萬元後,將剩下120萬元推給貨車司機,沒想到貨車司機隨後不幸死亡,死者家屬向法院申請執行查封貨車公司,結果到該公司廠區卻發現,業主早已人去樓空。
法界人士建議,雖然肇事貨車駕駛已經死亡,但仍可追查其遺產有無繼承人,至於貨車公司負責人,可持續追查其銀行帳戶及財產,並向法院主張討回賠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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