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名23歲的江姓男子跟朋友喝酒狂歡後,在「公有停車場」內自稱因為無聊好玩,騎車繞圈圈,而且也沒戴安全帽。巡邏員警發現後聞到一股濃濃酒味,一酒測果真超標。男子第一時間卻辯稱,他沒有騎上路不覺得有違法。但公有停車場屬於「公共場所」,並非一般私人場地不受規範,男子事後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
●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酒後不開車,安全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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