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於昨(12)日晚間在國道一號五楊高架道路上亂攔車,不但在車子上裝警示燈,還搖下車窗不斷揮舞指揮棒,在國道上隨機攔車。但是因為車子太差被民眾一眼識破是「假警察」,沒想到下車一看,這名男子竟然還身穿反光背心,還真的把自己當成警察。
根據交通條例,擅自揮舞指揮棒攔車以及裝設警示燈,可分別處以900至1800元、以及3000至18000元的罰鍰,冒充公務員,還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1萬5千元以下的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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