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蘿教主不雅片集團,在潘姓主謀成立的遊戲公司掩護下,夥同其他5人模仿韓國N號房手法,在社群軟體IG上以「秀自拍照就能賺錢」為幌子,透過網路誘拐全台近百名少女,自拍不雅又不堪影像,再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進行販賣,3個月獲利800萬元,被害人中最小年紀只有9歲。台中地檢2023年12月偵結,提起公訴。台中地院今(25)日宣判,依組織犯罪條例、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,判陳姓男子最重判12年、潘姓主嫌6年、其他人則遭判1年5個月至10年不等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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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護兒少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110、1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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