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有民眾在超商遺失悠遊卡,向派出所報案,警方調閱監視器,赫然發現是被前鎮分局一名林姓員警撿走,並帶回家過了2日才去警局歸還給民眾,讓民眾聽到覺得不能接受。林姓員警除了被依照侵佔遺失物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,所屬分局也從重懲處,將林姓員警記過兩次,並列為分局教育輔導人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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