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載送一名車禍傷者,行經台中東勢區一處路口時,未禮讓行人穿越斑馬線,被後方駕駛錄影檢舉。時隔將近兩個月,協會收到6千元罰單,協會表示,後續會發文至監理機關去撤案,並提供該案件救護紀錄表做佐證,日後也會將此案做為教育訓練的課程題材。
警方回應,由於當時救護車未開啟警示燈,無法判斷該救護車是否正執行緊急救護勤務中,不過警方也表示,若協會可以提供出勤證明,只要確認該救護車是執勤中,就可以撤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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