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19歲的朱姓男子今年6月到高雄苓雅區一間夜店消費,隔天凌晨走路到轎車上發動引擎來吹冷氣睡覺,員警在巡邏時發現轎車違停在人行道,進而對駕駛酒測,酒精濃度達到0.54毫克,依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對此檢方查明後發現男子當時並未酒駕,於是偵結不起訴,但他仍得被依違反行政罰上義務規定裁處,依法得繳納6萬元的罰款。此舉引發男子家屬不滿,事後向交通局裁決所申訴遭駁回,決定要打行政訴訟討一個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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