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年前台中有一名林姓男子,酒後開著保時捷撞到上班途中的蔡姓男子,造成對方四肢癱瘓,生活完全無法自理,沒想到肇事的林姓男子,事發兩年完全不聞不問,連一句道歉都沒有,甚至「脫產」想要一毛不賠。全案依過失傷害起訴,因林男隨即自首台中地院輕判6個月、可易科罰金,檢方認為林姓男不適用自首減刑再上訴,最後由合議庭判決改判10個月、不得易科罰金,蔡姓男子家屬還是不能接受非常痛心。
●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酒後不開車,安全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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