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一名60多歲方姓戶籍員,涉嫌從前年1月起,趁著幫民眾申請戶籍謄本、印鑑證明時,不報或短報申請件數,私吞每筆10至20元的行政規費,不法所得達6萬515元。檢方以一日一罪計算共犯下250罪,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侵占公有財物、偽造文書提起公訴。潭子戶政事務所強調將會加強每周抽查,若有不法一定法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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