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一名劉先生在社群媒體上公開發表好幾首歌曲,內容都在酸檢察官收賄和商人官商勾結,法官認為這些歌曲會讓社會大眾對被指控的人產生負面觀感,一審以誹謗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。即使被判有罪,但劉先生仍堅持這些酸檢察官的歌曲不該從網路下架,案子上訴二審,儘管歌曲誹謗部分仍維持一審有罪判決,但在「有錢真好」、「收紅包」等文字,由誹謗改判為無罪。劉先生認為,司法要有人監督,就算被判有罪也絕不向司法低頭。
★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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