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女大生經常在校內超商取貨,有一天收到臉書加好友的通知,發現是該家超商男店員想加她,但她懷疑對方因為工作關係知道她名字、刻意去臉書搜尋,覺得被冒犯而報案,這名店員遭檢察官以個資法起訴。不過法院認為,臉書演算法可能是基於兩人都出沒在同一所大學,才會推薦,加臉友並沒有侵犯隱私,判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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