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防大學一名中校被多次檢舉違反軍紀,一年內累積兩大過,沒想到校方又接獲該中校的前妻檢舉,他用交友軟體把「私密照」傳給網友,成為壓倒駱駝最後一根稻草。人評會決議,裸照事件有損軍譽,記第三次大過和撤職,被罰中校不服提告。法院認為,記大過沒問題,但撤職令有程序瑕疵,判決撤銷。
律師李育昇表示,大處分還沒有生效 因此也不符合撤職要件,因此撤職處分是不合法的,但如果之後校方把該大過處分送達給中校後,就合法生效。國防大學對此回應,尊重司法判決,傾向不上訴,但就像律師分析的,只要再開會補正程序,被罰中校還是回不了軍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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