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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家/診所怪男偷拍母子! 「沒拍私密處」警只能放人

   2024-07-22 20:39 編輯中心 點閱:0



根據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》,偷拍兒少私密影片或照片,最重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日前在台北市大安區,有名女子帶孩子去看診,沒想到離開後一旁民眾緊急提醒,剛剛有男子隔著玻璃偷拍她跟孩子,但疑似偷拍的男子面對詢問,不僅不解釋還直接開溜,最後因為跌倒跑不掉才交出手機,但警方檢查他手機沒有拍到私密照片及影片,最終也只能放他離開男子這次的行為因沒有實質證據躲過制裁,只盼相關單位能多加思考如何保障婦幼安全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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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絕性騷擾,請撥113、110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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