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市一名男子,網購一萬多塊錢的商品,包裹寄到超商貨到付款,他卻不付錢用搶的,還徒手打傷超商店員,經過調查,他五年前21歲時,因為借錢不成,搶劫攻擊朋友行動不便的母親,被判刑五年九個月,現在正在假釋中再度犯案,遭到嘉義地檢署聲請羈押,同時也將撤銷假釋。
★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拒絕暴力!請撥打113、110
關於壹電視 RSS 隱私權政策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人才招募
©Next TV BROCASTING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