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,拍攝及持有少年私密影片,被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起訴,3月開庭時,雙方已經達成和解,金額沒有對外透露,但因為犯案時,耀樂未成年,所以一審法院審酌後,仍判炎亞綸7個月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,緩刑3年。
▲炎亞綸向耀樂道歉。(圖/壹電視)
炎亞綸在事件爆發後,曾現身耀樂記者會,釋出態度低頭道歉。回顧整起案件,炎亞綸從去年6月捲入Metoo風波,遭耀樂指控涉嫌偷拍、外流私密影片,12月時雙方開始打官司,歷經今年1月第二次開庭,士林地方法院2月裁定炎亞綸具保150萬元,解除限制出境、出海,3月第三次開庭,雙方調解成功,全案於30日迎來一審宣判。炎亞綸被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
▼炎亞綸捲入Metoo風波遭到起訴。(圖/壹電視)
士林地院發言人蔡守訓表示,「被告已經有坦承犯罪,事後也跟被害人這邊達成和解,所以審酌他的犯後態度,所以給予緩刑3年,並交付保護管束」。
至於耀樂則在宣判的前一天,還在IG曬出親密照,特別強調舊的不去,新的不來,宣告終結3年單身,要大步走向新生活。
▼耀樂於IG上曬出親密照,要邁向新生活。(圖/翻攝自Instagra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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