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有車主報案前後擋風玻璃被敲破,檢警起訴監視器拍到的唯一嫌犯,他的確在受害車輛後方,有一個朝車窗「揮空掌」的動作,但修車師傅說車窗會裂一定得用硬物從角落敲擊,不可能徒手擊碎,法院勘驗嫌犯從自家搭電梯和路過案發現場的畫面,認為他沒有拿任何尖銳物體無法造成車損,因此判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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