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大S日前指控前夫汪小菲,在兩人離婚後,請司機將家中4件高價值畫作藝術品,移到汪小菲經營的S酒店,涉犯損害債權罪。台北地檢署雖然不起訴處分,但大S聲請再議成功,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,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,今(2)日以證人身分約談大S媽媽黃春梅到庭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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