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林茶室因為食安問題釀出2條人命,還有5人在急診室搶救當中,但負責人陳逸凡卻被發現惡行不只這樣而已,還在111年起多次沒給員工退休金遭到檢舉,幾乎是每兩個月就發生一次,藐視員工的權利、客人的健康。
▲寶林公司的負責人陳逸凡,單手遮著臉、低頭快步走出法務局。(圖/壹電視)
寶林公司的負責人陳逸凡面對提問東躲西藏,她和另外一位管理者黎仿軒都必須負責,如今兩人都遭到法務局要求現身說明,但他們管理上的疏失可不只有食安問題而已。在勞工局網站打上陳逸凡三個字,就可以發現111年6月就被公告從這年的4月開始,就陸續沒繳勞工退休金、滯納金,6月、8月、10月都有同樣的狀況,光是這一年就發生5件,幾乎是每兩個月就被檢舉,去年也出現4件,根本就是長期累犯。
▼負責人陳逸凡多次沒給員工退休金遭到檢舉。(圖/壹電視)
律師周雅文表示,勞退是以勞工的退休生活為目的,雇主未依法提繳勞退金,將減損勞退專戶的本金及累積收益,主管機關得追徵30%滯納金及公布事業名稱和負責人姓名。不僅如此,負責人陳逸凡不只多次不繳滯納金,去年還被菜商指控欠了將近60萬,連催2個月都沒有下落。
負責人陳逸凡名下的兩間公司,都設在台中市的一棟大樓裡,在食安、金錢方面都在挑戰法律底線,只能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,過去的惡行惡狀,該負的責任終究還躲不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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