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NONO性侵案,去年台北地檢署認為被害人罪證不足,因此不起訴,不過如今案件又有重大發展,高檢署將案件發回北檢續行偵查,NONO也再度列為性侵案被告,至於另外7名 被害人提告的部分,北檢因為沒有管轄權,所以通通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,並依個案情節分成 偵字案、他字案,將NONO列為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等罪被告,並且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偵辦中,而NONO恐怕也將會在過年後,再度被傳喚到庭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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