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男子因不滿娃娃機店兌幣機吃錢,拿奇異筆在上面寫字抱怨卻被報警處理,讓他更不開心,又回店裡寫字嗆業者告不成,尷尬的是,他寫26個字就錯了5個,包括「監視器」、「不起訴」都有錯字,罪名還寫成「碎」名。後法院以毀損罪判拘役50天,易科罰金5萬元,而律師也說,同樣是嗆業者,在店裡貼紙條安全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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