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大安區日前有一名婦人,放置板凳肉身佔位,遇到想停車的駕駛還不願意離開,雙方就在小巷弄裡爭論不休,最後警方到場,才排解糾紛。不過,大安分局表示,依照道交條例,民眾用肉身占車位已經違法,佔用車格最重可罰24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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