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屋主,8年被抓到4次違建,有一次甚至因為電線走火害死房客,關了9個月,但他出獄沒有悔改,把拆掉的地方再蓋起來,市政府以違法重建罪移送法辦,照理說構成累犯,但法官批評檢察官舉證不足,無法加重判刑,因此輕判2個月,且繳6萬元就不必坐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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