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輛機車在下承德橋的時候,覺得是綠燈,認為可以放心直走。旁邊卻衝出一輛腳踏車,居然逆向行駛,還闖紅燈,導致與這名機車騎士相撞。騎單車的阿伯堅持不認帳,反而怪機車騎太快。經過法院的調查後,肇事責任百分之百是腳踏車的錯,最後以過失傷害罪,判腳踏車騎士拘役4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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