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高中游泳校隊學生,2018年利用跳台練習新動作,卻因為水深不足,入水後頭部撞到泳池地板,導致頸椎骨折,進而四肢癱瘓。家屬向校方提告求償,一審法官認為3名教練有過失,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判刑6到8個月,沒想到案件上訴到二審,法官大逆轉改判3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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