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五股區昨(20)日下午5時許,有3名國中生在牛排店大聲聊天,其中一人甚至拿出折疊刀邊講邊揮。民眾見狀上前提醒,他們卻不予理會。依照《社維法》,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器械、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,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。警方獲報立刻到場,並通知校方和家長帶回處理,隔天一早也立即介入輔導,避免偏差行為繼續上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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