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羅東警分局的警員毛國哲,去年7月闖紅燈把王姓男騎士撞成重傷,肇事逃逸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,警察知法犯法相當誇張,不料他反控對方闖紅燈並提起民事訴訟。雖然羅東分局表示,毛國哲已經撤告並記一支大過,不過他於2016年就因酒駕肇逃被懲戒一支大過,從礁溪調到三星分局,如今再犯投訴人也提出質疑,這樣屢犯不改、態度不正的人,是否真的具有擔任員警的資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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