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酒駕車禍,員警到場沒聞到他身上有酒味,為了盡快排除交通回堵,要他自己過去警局做筆錄。機車騎士就這樣繼續酒駕1.7公里,到派出所後才吹酒測器,結果沒過。他卻狡辯,如果喝酒,警方怎麼可能同意他騎車,但最後法院仍判有罪。
★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酒後不開車,安全有保障。
關於壹電視 RSS 隱私權政策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人才招募
©Next TV BROCASTING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