鳳山一座公園旁邊的馬路上,被人私自畫設了一個停車格,格子正中央還寫著「私人用地」四個大字,但這一小塊地已是被開闢成供公眾使用的馬路,並不能作為私人用途,只能等工務局來徵收,而地主在土地上私自畫設標線,依法可以將地主畫設的停車格塗銷。
▲鳳山一座公園旁被人私畫停車格。(圖/壹電視)
高雄鳳山老爺里七聖街一座公園旁邊,有地主在自己的土地上畫上一個停車格,但這塊地屬於已經被開闢成供公眾使用的馬路,不能作為私人用途只能等工務局來徵收。這名地主在土地上私自畫設標線,將自家汽車輪流停放,警察局依法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進行查處,如果確認這一小塊土地尚未被政府徵收,依法可以將地主畫設的停車格做塗銷,但土地遲遲沒有被徵收,地主等於有地卻不能用,相當無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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