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輛汽車擦撞機車,駕駛沒有報案,看警察到場,也沒坦承肇事,還自稱目擊證人,檢察官認為,這就是肇事逃逸,起訴駕駛,但法官指出,肇事逃逸客觀上有兩個行為,沒留在現場,沒協助傷者送醫,本案都不符合,所以判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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