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18)晚間6時多,一名男子騎車經過高雄鳳山五甲三路跟自強一路時,想要路邊停車於是靠右側行駛。卻沒有使用方向燈,警方發現上前盤查後聞到一股酒味。當場想要實施酒測時該機車駕駛卻不配合,還想扭頭自行離去,警察當場使用辣椒水制止其離去。隨後曾男自知難逃法網,終於放棄逃逸念頭配合警方進行酒測。吹氣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,全案於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。
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酒後不開車,安全有保障。
未滿十八歲禁止飲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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