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,去年被台北地檢署依圖利罪嫌起訴,但事情還沒完,他又被檢方查出涉嫌不實核銷首長特別費,帶家人四處吃飯買東西,今(6)日又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。
▲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涉嫌圖利罪被起訴。(資料照/壹電視)
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,去年5月涉嫌圖利罪被台北地檢署起訴,沒想到如今又傳出,他涉嫌詐領特別費。他面對記者的詢問,卻揮手拒絕回應。只是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 這個月6日,他又因為涉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遭到起訴。起訴書中指出,2019年4月26日,陳榮興為了幫妻子慶祝生日,在新北板橋買了一個450元的蛋糕,事後卻以「因公餐敘 推動處務相關人員」為由報銷首長特別費。
▼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前處長陳榮興涉嫌詐領特別費。(資料照/壹電視)
同年6月,他與妹妹花了1400多元吃鵝肉,以及為了家族祭祀,共消費1300多元,全部都核銷特別費。除此之外,同年7月到11月,陳榮興和家人的聚餐更是多次以特別費進行核銷。直到今年4月,他都還繼續使用首長特別費來不實核銷 私人花費,14筆消費共計2萬6907元。 為了一己私慾,陳榮興占用公帑,亂花市民的血汗錢,台北市長已經換人當,他的惡行 仍始終如一。如今他的所作所為都被攤在陽光下,終究得面對法律制裁。
★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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