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有2名女刺青師在網上發表自己創作的曼陀羅、彼岸花與鳶尾花等刺青圖案,隨即遭北市一對張姓母子同業盜圖抄襲、為客戶紋身後還PO網打廣告,2名受害刺青師提告追究,張姓母子則堅稱絕沒抄襲,甚至反批隊的作品沒原創性,目前台北地院判決結果出爐,根據專業鑑定,認定張姓母子以「改作」方式抄襲,依《著作權法》判刑各4個月與3個月、並沒收盜圖刺青收入共3萬餘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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