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輛汽車違規變換車道,後方機車雖然沒碰撞,卻因為緊急煞車摔倒,還看著肇事汽車開走。事後駕駛辯稱,當時車上聽歌很大聲,所以沒聽到摔車的聲音,但仍因為肇事逃逸被判刑半年。 後續檢察官打臉肇逃駕駛,這跟KTV歡唱不一樣,開車上路仍要注意警示的聲音,例如按喇叭等;肇事駕駛在機車摔倒後,有踩剎車動作的話代表駕駛明知發生車禍卻離開,將以公共危險罪起訴。
★《壹電視》提醒您:
違法行為請勿模仿。
未經判決前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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