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10月有一對姊弟,姊姊因為弟媳開刀前往探望時,向弟弟的岳母打招呼卻叫錯姓氏,不滿弟弟拍肩膀提醒,造成她受傷,檢方以傷害罪起訴。整起案件一審法官認為,姐姐確實受傷但弟弟只是拍一下,沒有傷害的犯意,判決無罪;上訴二審時居然出現新證據,姊姊找出兩年前受傷的照片,希望法院改判有罪。公民老師表示弟弟的岳母在法律上要稱作「姻伯母」,但實際上很少人會這樣稱呼,通常都是直接稱對方為伯母。而弟弟曾提出五萬元私下和解,但姊姊不願意接受,堅持提告。
©Next TV BROCASTING LTD. All Rights Reserved. 壹傳媒電視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