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有民眾等紅燈時,行車紀錄器拍下前車副駕駛座的乘客亂丟垃圾,向高雄市環保局提出檢舉,沒想到環保局回覆不受理,理由是亂丟垃圾的行為人是副駕乘客,無法以車輛所有人為舉發對象,也無行為人身分資料,所以無法舉發,讓檢舉民眾很傻眼。
▲民眾等紅燈時,行車紀錄器拍下前車副駕駛座的乘客亂丟垃圾。(圖/壹電視)
有民眾停等紅燈時,行車紀錄器拍下前頭白色轎車副駕駛座的民眾,竟然拉下車窗往外丟垃圾。事後民眾拿影片向環保局檢舉亂丟垃圾,沒想到環保局居然不受理。環保局回覆的理由是,從副駕駛座丟出來的垃圾,很難認定是車輛駕駛人,或是車輛所有人丟的,也沒有副駕駛座乘客的資料,所以沒辦法舉發。這樣的回覆讓不少民眾都很傻眼,不理解明明就是亂丟垃圾 ,為何無法受理開罰。
▼副駕駛座乘客拉下車窗丟垃圾。(圖/壹電視)
對此,高雄市環保局稽查科長王健州回應,「車輛乘客亂丟垃圾與車輛所有人難以認定為同一人,故判定不予舉發。環保局已經建議環保署比照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調整,以車主為舉發對象。」根據法規,亂丟垃圾是罰行為人,但如果是從副駕駛座亂丟垃圾,除非檢舉人有辦法附上副駕亂丟垃圾的個資,否則真的無法可罰。目前已經建議環保署修法,避免有心民眾鑽漏洞亂丟垃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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