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雨沒帶傘怎麼辦?台北市一名男子去朋友家,離開時偷拿鄰居門外一幅水墨畫,但他出去沒多久就把畫丟了,搭計程車走。警方逮到他,問他為什麼偷畫,理由居然是擋雨。
不過男子離開朋友家時,信義區時雨量僅0.5毫米,要40毫米,才達到大雨的定義。如果討厭淋雨,最近的超商距離200多公尺,走3分鐘買得到傘,而且他頭上還戴著帽子,為了遮雨,竟需要到朋友樓上的鄰居拿水墨畫嗎?
▲偷畫男子朋友家最近的超商距離200多公尺,走3分鐘買得到傘。(圖/壹電視)
實際走訪裱框業者,老闆娘依據監視畫面研判,竊賊搬走的國畫尺寸,要擋雨當然很夠用,但裱框完成的畫,要加上三夾板、內襯和壓克力的重量,8、9公斤跑不掉,誰會拿這種東西代替雨傘呢?
▼實際走訪裱框業者,裱框完成的畫大約8、9公斤跑不掉。(圖/壹電視)
然而法院未追究是不是另有隱情,以竊盜罪判拘役50天,易科罰金5萬,這筆罰金都可以買500把超商百元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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