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有民眾,紅線違停在新店央北二路上,因為不服警察取締居然跳針式嗆聲,怒嗆「拜託你來開我單」,講到激動處還挑釁員警,說對方是穿衣服的流氓,這樣的行為可以處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。但過去更多的例子是辱罵警察「流氓」,法官卻不罰,兩者差別在哪帶您來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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