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知名伴手禮一福堂,2020年底發生大火,共燒毀7棟房子、2棟受損,火場鑑定是店招牌的電線短路釀禍。一福堂陳姓負責人因此遭到起訴,刑事部分目前一審判決,依刑法第173條,求處8個有期徒刑,業者出面喊冤說自己也是受害者,認為自己沒過失。但法官依火災原因調查結果認為,店內無消防設備,起火處招牌的電線也不曾更新,對負責人求刑,全案還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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